中國網(wǎng)財經(jīng)9月15日訊(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消息,日前,上海公路橋梁(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顯示,當事人2022年3月1日在楊浦區107街坊(二期)保障性住房項目存在項目負責人未按照本規定組織限期整改、未按照本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未根據建設工程的施工進(jìn)度,及時(shí)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未按照有關(guān)規定,在施工現場(chǎng)周?chē)O置專(zhuān)項的公共安全防護設施的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圖片來(lái)源: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
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決定對當事人責令改正并罰款3萬(wàn)元。
天眼查顯示,上海公路橋梁(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冊資本17.8億元,法定代表人是沈永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其100%股權,上海公路橋梁(集團)有限公司是上海城建集團的成員企業(y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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