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wǎng)行政處罰欄目于2021年12月09日公示的《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在廣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沿軌道交通十一號線(xiàn))四分部主線(xiàn)工程項目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shí),未立即停止使用》(穗建安監罰〔2021〕26號)顯示: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在廣州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沿軌道交通十一號線(xiàn))四分部主線(xiàn)工程項目,存在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shí),未立即停止使用的情況。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對該公司處以人民幣10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