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官網(wǎng)于2021年6月1日公布的《對富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第2120200162號)顯示:2020年11月25日,富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嘉定區江橋鎮北社區N1-02地塊項且存在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不按圖施工,擅自修改設計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改正;2、罰款肆萬(wàn)貳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