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官網(wǎng)于2021年5月25日公布的《對常州利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第2120210020號)顯示:2021年1月20日,常州利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嘉定區菊園新區JDC1-0403單元28-03、29-01地塊新建商住項目存在未按照本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改正;2、罰款3萬(wàn)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