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ì )官網(wǎng)于2021年02月02日公布的《對上海雄毅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hū)》(第2120200093號)顯示:2020年9 月23日,上海雄毅建筑機械有限公司在松江區泗涇鎮S ISB0003單元17-01號地塊商品房項目存在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備期間,未指定專(zhuān)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安全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壹萬(wàn)元整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