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南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公示欄目2020年12月23日發(fā)布的《行政處罰公示2020(176、177、178)》顯示:山東渤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山東三潤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和山東弘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依據《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對以上三家公司分別罰款4萬(wàn)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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